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产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用能单位实施能效倍增行动“1+6”工作方案》(东经信〔2017〕285号)和《关于组织能效倍增行动试点企业申报的通知》(东经信函〔2017〕965号)要求,按照“动员部署、镇街初选、市局遴选”的程序和“可行性、创新性、示范性、强制性”的遴选原则,市经信局从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遴选500家企业,纳入能效倍增行动试点企业,现予以公布。
能效倍增行动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力争推动50家企业产出能效提升100%以上,150家企业产出能效提升50%以上,300家企业产出能效提升30%以上。到“十三五”期末,为我市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累计下降20%,超额完成省下达的19.3%的任务目标;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指标比2015年累计下降20%;全市能耗总量年均增速不超过2.1%,总量控制在3100万吨标准煤提供有力的支撑。
市经信局将结合企业年度节能考核,全面准确掌握试点企业能效提升情况,并对试点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视情发布调整名单。各级经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东莞市用能单位实施能效倍增行动“1+6”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全力做好对试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及时收集解决企业在能源利用方面的问题困难。各试点企业要按照自身制订的“十三五”节能规划和能效倍增方案,积极做好节能技改及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确保能效倍增目标如期实现。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1月23日
(联系人:彭小平,联系电话:22239982,传真:2168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