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经信局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的通知》(东经信函〔2018〕401号),组织融资租赁资金申报,现拟对台新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进行风险补偿拨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资助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经信局提出,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提供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3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促进科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
电 话:0769—22220109
传 真:0769—22223433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