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我市技术进步历史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东经信函〔2018〕1075号)和《关于加快处理我市技术进步历史项目验收的通知》(东经信函〔2018〕1280号)等有关规定,东莞市浩琛电子有限公司等62家企业(84个项目)未按通知要求在2018年11月16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验收资料或提出退款申请。因上述企业逾期未提交验收资料或无法取得联系,现以公告形式向相关企业送达通知。
详细内容请浏览“智造东莞”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imdg.gov.cn)。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刘生。联系电话:22222425。
附件:1.市技术进步历史项目逾期未提交企业名单
2.《关于开展我市技术进步历史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东经信函〔2018〕1075号)
3.《关于加快处理我市技术进步历史项目验收的通知》(东经信函〔2018〕1280号)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