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申报及复审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8〕130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对照《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认定实施方案(2017年修订版)》确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2018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申报工作。同时,请有关园区、镇(街)经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2016年底前已获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称号的企业开展年度复审工作。相关申报资料或复审资料请于2018年9月20日(周一)报送至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申报及复审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8〕130号)
粤经信创新函[2018]130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申报及复审的通知
附件1: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认定实施方案(2017年版)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8月24日
(联系人:刘宇、程奇敏,电话:22221295、22222425,
电子邮箱:2222252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