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强化产业政策支持推动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5〕101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专题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府办〔2017〕158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快推动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以下简称首台(套)装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企业自主研发或国产化制造的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和《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8年版)》(以下统称为《指导目录》),经认定为东莞市首台(套)装备并在市场推广应用。
二、申报条件
(一)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其产品符合《指导目录》的范围;
(二)产品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申报企业经过其投资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国内外依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者通过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申报企业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三)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2017〕341号)的相关规定。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首台(套)装备认定申请截止时间到2018年9月21日,推广奖励申请原则上在下一年度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智造东莞”网站(http://im.dg.gov.cn)进行网上申报。未注册为“智造东莞”用户的企业,申报时须先按要求注册为用户。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建荣
联系电话:22328770
地 址: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市经信局产业发展科
附件:1.2018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2018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申报指南
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
附件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
3.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
附件3: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
4.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8年版)
附件4: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8年版)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