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经济科技信息局、工业信息科技局,松山湖产业发展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行、工商银行东莞分行、中国银行东莞分行、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为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支持力度,争取更多企业获得国家省相关政策资金支持,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0〕1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办理,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列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全国、地方性名单的企业,自动纳入我市应急物资生产企业风险补偿白名单。
二、严格筛选核实。不得将与疫情防控无关或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领域重要生活必需品保供无关的企业或贷款需求纳入,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报企业进行严格把关。
三、报送名单须以正式公函向我局报送,公函盖章PDF版和表格电子版同时通过OA发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促进科邮箱。
四、名单实行滚动制报送。第一批名单请于2月14日中午12点前报我局,此后至2月20日(含)每日可报,2月20日后如有新增重点企业名单逢周一、周四下午下班前报送。
五、人行及5家试点合作银行按以上要求报送已开展融资服务或有贷款需求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2.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申报表
粤工信融资函[2020]141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pdf
20200213附件2: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申报表(1).xls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13日
(联系人:夏凡,联系电话:22220109;丘珞珈,联系电话:222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