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工业信息科技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 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申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请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和积极发动14个行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原则上企业必须获得省级节水型企业称号或符合省级节水型企业。
二、申报企业需按要求规范格式编写《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经所在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出具推荐文件后,于2020年2月24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式六份,附电子版)。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 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18日
(联系人:彭小平,联系电话:2223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