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级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0-04-29     点击量: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级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工业信息科技局、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产业发展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内需潜力,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信软函〔2020〕414 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0年国家级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东莞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体领域见附件),具备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优先考虑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项目。

        三、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在申报材料封面盖章后,将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U盘或光盘)于5月7日(星期四)前报送至我局(信息化推进科),我局将择优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材料受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东莞市工信局信息化推进科(疫情期间提倡邮寄)

        邮编:523000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 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申报书.doc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7日

(联系人:丁颖、陈钰梁,联系电话:22381538)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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