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征集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2025年“揭榜挂帅”研发项目榜单建议书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4-04-16     点击量:

有关镇街(园区)科技、工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的实施意见》(东府〔2024〕1号),根据《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东科〔2023〕73号),引导我市各创新主体面向市场开展“订单式”研发,服务我市企业重大研发需求,凝练提出自身暂无能力解决或只能解决部分问题的科研攻关任务,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向全社会发榜公布,征集揭榜方开展重点攻关或共同攻关解决技术难题,现面向我市企业征集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2025年“揭榜挂帅”研发项目榜单建议书。具体如下:

  一、项目榜单主要领域:面向经济主战场,以“突破企业有需求、技术有基础、发展有前景的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支撑产业做大做强”为基准,支持纺织服装、食品饮料、玩具、家具、造纸、包装印刷、化工、模具等传统产业领域企业提出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的创新需求;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电子信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软件等)、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等战略性产业领域企业提出创新需求;支持我市企业面向下一代移动通信、算力网络、合成生物、氢能、纳米材料、数字空间、低空经济、量子计算、人型机器人等未来科技领域提出创新需求。

  二、项目榜单提出单位:

  (一)项目榜单提出单位为项目“发榜方”,应为市内行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二)项目榜单提出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应具有一定的基础科研条件和场地应用条件,能承诺并有能力保障项目研发的科研投入,能提供实施项目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条件。

  (三)项目榜单提出单位为项目资金主投入方,单个项目资金总投入(包括自研投入金额和支付“揭榜方”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含)。

  (四)项目榜单提出单位应明确项目指标参数、时限要求(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其他对揭榜方的条件要求等需求内容。

  (五)项目榜单提出单位应为技术的最终用户或用户代表,在项目完成后能率先在本单位及本市推广应用。

  (六)项目榜单应明确:“谁有能力谁揭榜”。凡具备资格的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或其他各类创新平台均可主动揭榜。揭榜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围绕榜单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完成榜单提出任务;揭榜单位与发榜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揭榜单位研发团队成员与发榜单位没有互为发起人、出资人、股东、董事、高管、债权人等关联关系。

  三、项目榜单征集程序

  (一)组织申报:请各镇街(园区)通知并组织辖区内有意愿的企业认真填写《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2025年“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建议书》(详见附件)。

  (二)材料填写:项目榜单申报形式为网上申报,无需提交书面材料。填报单位线上填写项目榜单申请书,进入(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2.0,选择申报管理——填写项目征集——新增项目征集——市重大科技项目2025年“揭榜挂帅”研发项目榜单建议书。或通过(https://im.dg.gov.cn/pt/dgesp/dg-cus/#/home)“企莞家”政策一站享政策查询,搜索“关于征集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2025年“揭榜挂帅”研发项目榜单建议书的通知”,点击一键申报。若填报单位为首次参加项目申报,则必须于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新账号。填报单位须于2024年6月28日17:30前完成线上填写并提交的项目榜单建议书。

  (三)镇街(园区)推荐:填报单位网上填报并提交项目榜单建议书后,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初审推荐(2024年7月3日17:30前)。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2025年“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建议书.docx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工业与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6日    

  

(联系人:市科技局肖驰宇、游嘉玲;联系电话:22831375;市工信局黎坚桢,22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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