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重点)项目第一期资助经费拨付给你们,具体如下:
属市级预算单位的,第一期资助资金指标由市财政局调剂到各项目承担单位(见附件1)。剩余的资助资金,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内按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向我局申请使用,由我局汇总后报给财政局,再由财政局调剂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但原则上不允许连续两年及以上结转。
属非市级预算单位的,第一期资助资金由我局直接拨付到各项目承担单位(见附件2)。剩余的资助资金待项目验收后,再根据验收结果进行处理。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费用支出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1:2017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重点)项目第一期资助经费拨付清单(市级预算单位).pdf
2:2017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重点)项目第一期资助经费拨付清单(非市级预算单位).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8月28日
(联系人:谢炯良,电话:2283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