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于东莞市配套国家、省科技(专利)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举行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二、听证内容
《关于东莞市配套国家、省科技(专利)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三、听证会时间
2017年7月28日(周五)下午3点
四、听证会地点
东莞市莞城区汇峰中心H座7楼东莞市科学技术局7A会议室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名额共9名。其中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的单位、市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和企业各3名。
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的单位、市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和企业听证会参加人,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由我局推荐产生。被确定为听证参加人的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的单位、市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和企业应委派一名熟悉业务的负责人参加听证。
(二)听证旁听人员
受听证场地限制,听证旁听人员名额1名,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时间顺序选取。报名人数不足时,不再增补。
六、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听证参加人、听证旁听人员可通过下列方式报名参加:
(一)申请人可直接到市科技局监督审计科报名;
(二)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申请表格,填写后传真或邮寄至市科技局监督审计科。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7月7日(现场报名时间: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中心H座7楼东莞市科学技术局(邮编:523000)
联系人:监督审计科 杨敏
联系电话:22831306 传真电话:22831381
七、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我局发放的有关凭证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应在听证会前熟悉听证材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关于东莞市配套国家、省科技(专利)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书面意见或建议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并在听证会上提交。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附件:1. 听证参加人报名表.xls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