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重点)项目、国际科技合作(含港澳台)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项目资助经费进行拨付和退回(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需拨付二期经费的单位,资助经费由我局直接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账户。
一、验收项目需退回市财政资助经费的单位,请于7月7日前将退回的资金划入东莞市科学技术局账户,同时将转账凭证发到我局科技合作与社会发展科邮箱:kjj22831340@126.com。
账户名称: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开户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户:5000 0880 1002 866
转账时请务必在备注中注明:退回的2016年社发项目资助经费
请按有关要求做好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如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科技合作与社会发展科反映。
附件:1、2016年度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重点)项目验收项目应拨付二期经费和退回市财政资助经费清单(财政全额供养单位有二期经费拨付项目).pdf
2、2016年度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重点)项目验收项目应拨付二期经费和退回市财政资助经费清单(财政全额供养单位无二期经费拨付项目).pdf
3、2016年度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重点)项目验收项目应拨付二期经费和退回市财政资助经费清单(其他单位项目).pdf
4、2016年国际科技合作(含港澳台)项目验收项目应退回市财政资助经费清单.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