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84号)的要求和规定,经市科协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共有3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单位、178家在孵企业和1家创业投资机构符合资助条件,现将拟资助单位清单向社会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可在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学技术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邮编:523001。
联系人:黄志立、吴燕婷 , 电话:22831334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