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审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7〕628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2016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审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符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并经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
二、请申报单位于5月8日(星期一)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送到东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三、申报材料包括《通知》的附件2、4、5和6。另外请各申报单位填写《通知》附件3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确认表》(无须准备纸质),并于5月8日前发到249982500@qq.com。
四、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申报工作,我局定于5月3日(星期三)上午9:30在市科技局(汇峰中心H区7楼C会议室)召开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座谈会,邀请税务部门介绍税收优惠政策的申请事宜。请各国家级孵化器(含符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并经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安排1—2人参会,并针对我市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进行发言,参会回执请于5月2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报送至24998250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审核工作的通知.pdf 2、参会回执.docx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4月28日
(联系人:吴燕婷 联系电话:2283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