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东府办〔2016〕20号)的有关规定,认定国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为2016年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现将项目资金600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按照各自适用的会计准则或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工作。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认定项目资金拨付情况表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9月28日
(联系电话: 市知识产权局罗梅莹 22831302;市财政局邹超 228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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