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市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东府办〔2015〕133号),下放由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实施的部分事项,具体如下:
1. 东莞市科技保险补贴项目初审;
2. 东莞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项目审核;
3. 东莞市科技创新券后补助项目推荐;
4. 东莞市科技服务业资助项目审核。
部门名称
事项类别
序号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下放/委托权限
下放/委托范围
备注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其他
1
东莞市科技保险补贴项目初审
《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66号)第三条、第三十条。
部分权限:项目初审权限
各镇街(园区)
市级财政资金项目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其他
2
东莞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项目审核
《东莞市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69号)第三条、第九条。
部分权限:项目初审权限
各镇街(园区)
市级财政资金项目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其他
3
东莞市科技创新券后补助项目推荐
1.《东莞市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69号)第三条、第十七条。
2.《东莞市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67号)第十二条。部分权限:项目初审权限
各镇街(园区)
市级财政资金项目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其他
4
东莞市科技服务业资助项目审核
《东莞市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67号)第三条、第十八条第三款。
部分权限:项目初审权限
各镇街(园区)
市级财政资金项目
特此公告。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月19日
(联系人:钟文晟,2283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