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审计厅对省科学技术厅2014至2015年省级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等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的通知》(粤审教通﹝2015﹞387号)的要求,省审计厅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8月25日起至9月上旬,对东莞市2014至2015年省级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企业研究开发等4个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必要时将延伸审计有关部门单位或项目并追溯到相关年度,对有关项目中来源于市县的财政资金也一并进行审计调查。为配合省审计厅做好审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列入本次审计范围的项目共43项,具体审计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各项目的具体审计时间另行通知。
三、被审计单位要提供的资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介绍;科研项目的项目实施预期目标、实施计划、资金投入情况、科研进展、存在的困难以要求等的情况说明;
(二)项目申报材料;
(三)项目合同书;
(四)项目资金的到账和支出明细、会计凭证;
(五)各阶段实验报告、会议记录等;
(六)项目承担单位的2013年至2015年6月的会计报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及股权结构;
(七)项目带来的经济效益、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等方面的成果;
(八)填报《省财政补助科技项目的科研经费投入使用调查表》(表2)和《省级科技项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调查表》(表3)。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配合审计组做好审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审计项目清单.xls
3.承诺书.doc
⒋ 八项规定.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8月20日
(联系人:黄锦河,电话22831382;林红菲,2283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