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近日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预通知》。根据通知的有关要求,经与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共同研究,现将我市有关企业申报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2014年度享受税前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
二、费用要求
申报对象须按照可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如实填报。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17:00时。
四、注意事项
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2014年度享受税前加计扣除优惠企业名单》(见附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申报,把握好时间节点。
五、联系方式
专利成果管理科
联系人:邓炜杰 22831314
郭 德 22830058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