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孵化育成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请申报单位于2014年11月12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包括文字材料一式四份,电子光盘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东莞市南城区元美中路2号东莞市技术博物馆1楼)。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孵化育成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链接如下: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414403978707-7152506544885136992.html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