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13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立项资助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62项,安排项目经费合计1110万元(见附件1)。
二、项目经费拨付程序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必须在
1、网上提交截止时间:
2、市科技局网上形式审查截止时间:
3、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书面材料一式3份,用A4纸按顺序合并线装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报送至市科技局业务受理大厅(项目承担单位须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再报送)。
(二)签订项目合同书后,市财政局将资助资金直接拨付给各项目承担单位。
(三)经费拨付办法:分两期拨付,签订合同书后拨付70%,项目验收后拨付30%。
三、根据《2013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需要出具配套资金承诺函及项目需求单位投入承诺函的项目,承诺函必须作为合同附件并扫描上传。
四、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东府办〔2013〕99号)的有关规定,抓好项目的实施,确保科研任务顺利完成
五、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合同到期后半年内主动提交结题/验收申请,申请延期验收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且延期申请必须在项目实施期内提出。
六、根据《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3〕23号)的有关规定,项目承担单位应做好经费支出明细台账,项目结题验收时我局需审核项目支出票据(包括财政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请项目承担单位配合做好该项工作。
七、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反映。
八、联系方式
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59.36.14.9/ujet/
东莞市科技局科技交流合作科(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15室):吴毓红 22831341;覃逸22831342。
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联系人:杨娜,联系电话:22831182。
受理大厅(东莞市南城区元美中路2号市科技馆1楼大堂右侧)
:谢凤娟 22830056;李桂雯 22830059
业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何包稳 18926870083
特此通知!
2、承诺函.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