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

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2010-05-30     点击量:
粤府〔2010〕62号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商务部关于加强直销企业变更直销产品说明和直销培训员备案审核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