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委托省拍卖业协会整理汇总,我厅对审核结果进行了复审和抽查,现将2016年度全省拍卖企业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我厅对2016年底前经批准设立,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604家拍卖行经营情况进行年度核查。经核查,542家为合格企业,21家限期整改企业,29家未提交年度核查材料企业,12家注销企业。
公示期从2017年6月1日-6月5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贸易管理处
电话:020-38819947
传真:020-38817177
附件:1.2016年度合格企业名单(54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