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厅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全面推进商务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厅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衔接。对国务院第二批清理后取消商务部的1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相应取消。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编制“双公示”事项目录,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编制、录入和合规性审查,达到对内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外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良好效果。
(二)健全清单管理制度。一是公布并实施试点部门和地区纵向权责清单。根据省政府要求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广东省试点部门和地区纵向权责清单》(商务部门);参照清单行使职权,进一步完善责任分工,理顺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关系。二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调整行政职权类别,增减相关职权事项,梳理明确权责事项、制定职权运行流程图、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夯实基础。三是协同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部署的我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三)加强市场监管。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便利市场准入。落实“三证合一”、“先照后证”等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省政府和商务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按要求依法公开抽查信息。
(四)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创新。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加强政府部门数据共享,促进业务协同,让群众少跑腿、办成事。落实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要求,实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核信息等3个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紧跟省公共审批平台的改革推进步伐,除国家垂直系统外,使用省信息中心统一开发的省公共审批平台系统。推进网办事项的全流程在线办理。作为跨层级审批业务系统试点单位,积极配合省公共审批平台进行系统跨层级审批功能改造和完善工作,切实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创业。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已由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将为广东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提供法治保障。同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宣讲会,做好相关宣传和法规实施准备工作。联合省司法厅印发《积极发展法律服务业 推进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按要求做好立法征求意见、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及法规清理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按《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关于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管理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出台前采取通过网络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按规定报省法制办审查,在省政府公报上统一发布。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展情况
(一)健全行政决策制度。2014年起,我厅陆续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听证目录等制度,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范围和权限,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
(二)科学民主依法作出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出台前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反馈采纳情况及理由,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经厅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同时跟踪了解评估决策实施情况。
(三)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省政府、省法制办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法制顾问制度化、常态化参与政府运行工作机制要求,我厅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外聘律师担任我厅常年法律顾问,在法治实践中,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和参与审核把关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展情况
(一)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做好省政府有关通知决定的衔接落实,推动行政执法重心向市、县下移,向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商务主管部门印发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职能调整衔接工作的通知》,明确原由我厅行使的34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强制,由市县实施属地执法,我厅负责规范管理、监督指导;组织开展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推动执法重心下移。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要求,制定《广东省商务厅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确定不同处室、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为我厅权责清单中有行政处罚权职能的处室在编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按要求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清理工作,不存在合同工、零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情况。三是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程序正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执法决定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执法事项,经厅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记录存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和司法监督。着力从严治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询问、质询、执法检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配合监察、审计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新行政诉讼法,依法配合法院审判,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配套制度健全。按要求公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成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依法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2016年对我厅提出行政复议共4项,我厅均做到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查,全部以申请人撤回申请或终止审理结案。对我厅新提起行政诉讼4宗,均以准予原告撤诉结案;行政诉讼上诉案件1宗,尚在审理中。
(二)依法受理、办结信访事项。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制定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明确专门机构负责信访事项,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信访渠道。对属于本厅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投诉举报事项,依法受理并及时妥善处理。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全体机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开展专题学法活动。一是邀请省法制办专家讲解规范性文件的界定、制定权限和程序等管理规定。二是由厅领导宣讲《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讲解行政执法权限、程序、监督与责任等规定,有效提高领导干部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开展“七五”普法,增强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2016-2020年广东省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并举办全省商务系统“七五”普法培训班,以案释法深度普法,围绕商务中心工作,推进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商务领域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贸易摩擦的水平。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厅党组统筹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厅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厅长办公会集体讨论。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厅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厅长担任,其他厅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依法行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各处室(单位)负责依法行政工作具体落实。
(二)强化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制定依法行政具体工作方案,把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本单位相关工作机构。按规定报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认真开展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和绩效考核工作,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我厅依法行政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发布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指引等,以考评促建设。
九、2017年度工作安排
2016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离《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尚有一定距离。一是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制度虽较为健全,但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二是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存在标准、办法和制度创新不足等问题。
新的一年,我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纲要》及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动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信访事项,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工作落实。2017年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强化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关于认真贯彻<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等规范性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公众意见、报请合法性审查、提请厅长办公会议审议、提请刊登省政府公报、定期评估、及时清理等程序要求。强化监管机制,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法制机构意见,界定是否属于规范性文件,督促履行法定程序。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按照《纲要》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厅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认真履行听取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实施后评估等程序规定,切实推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
(三)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规定履行职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日常行政检查和梳理,确保行政执法严格按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避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规范听证等程序。
(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行政审批改革后续衔接,研究和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的标准、办法与制度,确保监管到位。修改完善省商务厅职能转变方案,建立健全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相协调的监管机制,推动政府职能向加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转变。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规定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信息及部门文件。
(六)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广东省信访条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工作落到实处。
广东省商务厅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