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3〕125号)和《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省促进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函〔2014〕20号),现将2014年广东省促进进出口公平贸易资金(第一期)明细分配计划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14年10月20日-28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向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客观,并在反映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省商务厅 尹 喆 020-38819936
省财政厅 刘雅丽 020-83170479
传真:020-38802379
附件:
2014年广东省促进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第一期)明细分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