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要求,广东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对四家生产汶朗蜜柚地理标志产品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步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反映。
电话:020-38835550
传真:020-38835429
电子邮件:gdsjj_ipbh@gd.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363号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0日
附件
四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