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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项目参数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3-08-2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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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我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英文缩写为CMA)项目参数管理,提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我省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项目参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以下简称为资质认定)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项目参数(以下简称项目参数)是以检验检测方法为依据,描述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的一组特定信息,具体体现在资质认定证书的附表之中。建立并规范管理项目参数,是实现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在加强项目参数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和探索,为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积累了经验。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项目参数管理,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编制了《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项目参数的定义及依据。《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项目参数是以检验检测方法为依据,描述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的一组特定信息,由所属领域、类别、检测对象、参数名称、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备注(限制范围或说明)等组成。《管理办法》第七条以列举方式明确了项目参数依据范围。

  二是明确了项目参数管理工作机制。项目参数管理工作涉及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司法等多个领域,《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建立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统一管理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管理的项目参数管理工作机制。项目参数所涉专业性强,需要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提供技术支撑,《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明确设立项目参数技术论证专家委员会和相应领域的项目参数技术论证专业委员会,以及专家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专家条件。

  三是明确了项目参数管理流程。《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了项目参数入库、修订和废止程序和相关流程环节办理时限,包括入库建议、技术论证、参数发布等。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明确对项目参数跟踪管理和持续优化。

  四是明确了项目参数应用场景。《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明确已入库项目参数的公共产品属性,以及在新旧项目参数所依据的标准方法生效和失效的过渡期间的有关要求。

  五是明确了违法违规处理规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相关工作人员和技术专家在参与项目参数管理工作中违法违规的,依法予以处理。

  六是明确了工作经费保障。项目参数管理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明确省市场监管局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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