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标准〔2023〕352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林业局、省能源局、省气象局,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标准化院,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2023—203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径向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反映。
附件: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2023—2030年).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联系人:叶秋仪,联系电话:020-3883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