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7〕82号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经公开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和项目公示,2017年广东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促进计划项目已完成立项工作。现将立项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广东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安排项目2项(见附件1),每项支持25万元。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厅划拨(见粤财教〔2017〕93号文)。省财政拨付的项目经费为引导性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可自筹经费。
二、项目实行合同管理。批准立项的项目申报单位,须与省知识产权局签订项目合同。请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广东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合同书》(下称《评议合同书》,见附件2)并打印纸件(一式5份),盖章后于2017年4月28日前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电子件请一并发送至zscqj_cyc@gd.gov.cn。逾期不提交《评议合同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
三、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自2017年5月起计算。
四、请项目所在市知识产权局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服务,并配合做好项目经费决算、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对照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7年广东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项目知识产权评议项目及经费安排表
2. 2017年广东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项目知识产权评议项目合同书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4月21日
(联系人:成思,联系电话:020-87684899,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60栋911室,邮编:510070)
粤知产〔2017〕82号-附件1_2017年广东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项目知识产权评议项目及经费安排表.doc | |
粤知产〔2017〕82号-附件2_2017年广东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合同书.docx | |
粤知产〔2017〕82号-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17年广东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促进计划项目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