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2017〕56号
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意见》有关“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的要求,我局决定建立省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数量
计划选取100家以上企业进入省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库。
(二)入库条件
省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的入库条件,详见《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知〔2017〕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三)具体要求
1.各申报企业须认真填写《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入库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报送所在地市(区)局签署意见。
2.请各地市(区)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当地申报企业认真筛选,宁缺勿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来。
3.请各地市(区)局将《申报表》一式四份及电子件于4月10日前统一上报我局执法与监督处。
附件:1.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入库申报表
2.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3月21日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20-87683158 电子邮箱:707860052@qq.com)
附件1.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入库申报表.doc | |
附件2.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