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7〕59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报送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7〕13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我省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各项目承担单位和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做好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省内各有关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生产型企业)、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备案在册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名单见附件2),按照《2016年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实施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清单,做好2016年工作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文字材料,并在线填报信息统计表(网址www.patnavi.cn,操作须知详见数据报送平台首页)。同时,请上述各单位按照《通知》所附的《专利导航试点工程2017年工作要点》,认真制定完善2017年工作计划。其中,国家专利技术(深圳)展示交易中心因已进入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序列,只需做好信息统计表在线填报工作及2017年工作计划制定工作。
二、请省内各有关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名单见附件3),按照工作部署,做好2016年工作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文字材料,并在线填报信息统计表(网址www.patnavi.cn,操作须知详见数据报送平台首页)。同时,请上述各园区按照《通知》所附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2017年工作要点》,认真制定完善2017年工作计划。其中,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源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因2016年12月才进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序列,只需做好信息统计表在线填报工作及2017年工作计划制定工作。
三、请各有关园区和单位对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报送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对照相关要求,按时、认真形成有关文字材料,并完成信息统计表在线填报。请于2017年3月27日前将有关文字材料(纸件及电子件)报送至我局,并完成信息统计表在线填报、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在线上传。我局将在汇总各有关园区和单位报来材料的基础上,形成全省专题工作总结及计划,并在线审核信息统计表,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其中,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大学、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深圳中科院知识产权投资有限公司因分别属于中央企业、部属高等学校、中央科研单位,有关文字材料及其电子版请直接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四、请各有关市知识产权局将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备案在册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作为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并予以政策倾斜和项目扶持,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报送国家专利导航
试点工程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2016年
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知办函管字〔2017〕139号)
2.广东省纳入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各项目一览
3.广东省纳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一览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3月22日
联系人:成思(专利导航产业实验区、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
阳屹琴(专利运营试点企业、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
郑俊秋(备案在册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何社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联系电话:020-87684899(成),37666326(阳)
020-87609782(郑),87688009(何)
邮箱:zscqj_cyc@gd.gov.cn(实验区、试点单位、联盟、试点示范园区)
21531978@qq.com(试点企业、展示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60栋913室
邮编:510070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报送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pdf | |
附件2:广东省纳入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各项目一览.docx | |
附件3:广东省纳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一览.doc | |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报送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