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5〕138号
各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推广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区、各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省内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备案工作。按照《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见《通知》附件1)的要求,我局现组织省内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进行自愿备案,并将支持自愿在我局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开展专利信息开发利用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共享我局组织实施的产业专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计划等相关项目成果,为“产、学、研、金、介、用”各方搭建服务平台,开展产业专利导航推进交流研讨,推动产业专利导航有效开展,支撑产业创新发展。
二、请深圳、佛山、东莞和中山四市知识产权局联合有关项目合作承担单位,分别针对列入“珠江三角洲地区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专利导航工程”的深圳市生物医学工程产业转型升级专利导航工程、佛山市高端制造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专利导航工程、东莞市工业机器人产业转型升级专利导航工程、中山市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专利导航工程项目,填写《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立项备案书》(见《通知》附件2,“项目承担方信息”一栏须填写主承担单位和合作承担单位的相关信息)。
三、请“2013年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分别针对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云计算产业、移动互联网产业、卫星导航及应用产业、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高端新型电子元器件产业、环保装备产业、废弃资源再生循环利用产业、高性能高分子材料PVC/PU产业、生物农业主要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填写《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立项备案书》(见《通知》附件2,“项目承担方信息”一栏须填写主承担单位和合作承担单位的相关信息)。
四、请相关单位于2015年8月25日前,将《备案书》一式2份(均为签名盖章原件)报送我局,由我局出具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同时,请将《备案书》的电子件发送至我局产业促进处邮箱:zscqj_cyc@gd.gov.cn。
特此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8月3日
(联系人:成思,联系电话:020-87684899)
粤知产〔2015〕138号-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推广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