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维函[2013]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推动我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覆盖范围,更好地发挥中国(广东)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公益服务职能,经研究,我中心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设立若干分支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申报设立中国(广东)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支机构:
(一)具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职能的市、县(市、园区)公共服务机构及行业协会;
(二)所在区域或行业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有较大需求;
(三)配备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备及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中国(广东)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附件1);
(二)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
(三)《中国(广东)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
三、申报程序
请有意愿且符合前述申报条件的单位提供申报材料,经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签署意见后报送至我中心。
特此通知。
中国(广东)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2013年9月13日
(联系人:吴海华 联系电话:020-32219212 邮寄地址:广州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厦C3区309室)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 中国(广东)知识产权局
中国(广东)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2013年9月13日 印发
附件:1. 《中国(广东)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doc | |
附件:2. 《中国(广东)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信息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