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协〔2011〕76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一、大力开展市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
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对于青少年从小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意义重大,同时也是加强基础教育改革和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有效途径,请各市予以高度重视,联合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专项经费,广泛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充分发挥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有效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二、认真做好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组织申报工作
今年我省决定继续认定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10所,请各市按照《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粤知〔2006〕76号)规定的条件,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少工委,认真组织申报,严格把关,并于5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纸件一式四份及电子件报我局协调与合作处。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联系人:周卫丽、王开智,联系电话:020-87680593,传真:020-87683937,电子邮箱:zwl100@21cn.com,邮寄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1009房,邮编:510070。)
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