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规〔2011〕73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1〕4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推荐和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参评条件和实际情况,向我局推荐本市、本单位及系统内参加评奖的优秀项目,于2011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原件2份、项目照片3份,以及申报材料和项目照片电子件报我局规划发展处。
二、申报项目较多的地市或单位,请积极引导申报单位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科学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审办公室推荐项目,并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审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抄送一份(含电子件)供我局备案。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联系人:陈嘉婧,李强;联系电话:020-37666041、87682826;电子邮箱:zscqj_lyj@gd.gov.cn)
主题词:专利 评奖 通知
抄报: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0日印发
粤知规[2011]73号《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18).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