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协〔2010〕121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全国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表彰一批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国知办人字〔2010〕12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并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和“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培训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于9月10日前将审批表纸件(各一式三份)及电子件于报送我局协调与合作处。经我局审核后,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联系人:张璟,周卫丽,电话/传真:020-87680592、87680593 / 87683937,电子邮箱:zscqj_zj@gd.gov.cn)
主题词:评选 培训 先进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0年8月30日印发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2010年.PDF | |
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doc | |
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培训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