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执〔2010〕112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试点单位:
为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和《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促进我省行业协会和会展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的提升,经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地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和综合评定,在第二批广东省行业协会、会展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中确定广东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等5家单位为第二批广东省行业协会、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优势单位(名单见附件1);在第一批广东省行业协会、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优势单位中确定广州国际美容美发化妆品进出口博览会等3家单位为第二批广东省行业协会、会展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单位(名单见附件2),试点期限为2年。
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和省直部门加强对广东省行业协会、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优势、示范单位的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其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并以其为龙头和标杆,推动本地区行业协会、会展知识产权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各优势、示范单位要结合各自的特点,继续全面、深入地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积极探索行业协会和会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模式和新经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自律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真正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从而带动整个行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批广东省行业协会、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优势单位名单
2.第二批广东省行业协会、会展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知识产权 优势 示范 通知
抄送: 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0年8月17日印发
第二批广东省行业协会、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优势单位名单.doc | |
第二批广东省行业协会、会展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单位名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