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0〕62号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汕头市知识产权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推荐“广东省科技服务业百强企业”的通知》(粤科函管字〔2010〕59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广州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汕头市知识产权局积极组织所在地符合《通知》推荐条件的企业申报,并通知申报企业按时将材料报送我局。
二、请各专利代理机构、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对照《通知》推荐条件,结合实际,积极申报。
三、《广东省科技服务业百强企业情况表》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件,请于6月3日前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
附件:《关于推荐“广东省科技服务业百强企业”的通知》(粤科函管字〔2010〕594号)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周雪君,电话/传真:020-87680624,电邮:zscqj_cyc@gd.gov.cn,地址及邮编: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907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510070))
主题词:科技服务 企业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0年5月27日印发
办字175号_粤科函管字[2010]594号_关于推荐“广东省科技服务业百强企业”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