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0〕23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和《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水平,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我局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数量和范围
(一)今年计划认定50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主要在各市试点企业和各市重点培育、扶持的企业中筛选。
(二)今年计划认定20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主要在已被认定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企业中筛选,符合条件的其它企业也可申报。
二、认定的办法和条件
(一)今年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参照《广东省百家知识产权优势民营企业认定办法》(粤知规〔2003〕49号,以下简称《优势企业认定办法》)进行(见附件1)。
(二)今年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按照《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办法(暂行)》(粤知〔2006〕32号,以下简称《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进行(见附件2)。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日24时,纸件报送截止时间:4月9日(以寄出邮戳上的日期为准)。
四、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登陆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网站(www.gdipo.gov.cn),并按如下操作步骤进行申报:
1.申报优势企业:点击“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业务管理系统”→在【系统业务一览】中点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注册→进入填写“单位基本情况”→填写“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提交市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打印盖章(1份)→报省知识产权局。
2.申报示范企业:点击“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业务管理系统”→在【系统业务一览】中点击“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注册→进入填写“单位基本情况”→填写“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提交市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打印盖章(1份)→报省知识产权局。
五、具体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按照《优势企业认定办法》、《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产业促进处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百家知识产权优势民营企业认定办法
2.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办法(暂行)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联系人:陈蔚,电话:020-87684899,传真:020-87680624,
网上操作及系统技术问题咨询:方晓龙,电话:020-32210161,13902205998)
主题词:知识产权 优势企业 示范企业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9日印发
广东省百家知识产权优势民营企业认定办法(1).doc | |
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办法(暂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