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杯”摄影大赛将于2009年第二季度举行。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杯”摄影大赛的通知》(办发〔2009〕3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组织摄影作品参加评选。 二、请于6月30日前将参赛作品纸件及电子件报送我局工会(ZSCQJ_CXF@GD.GOV.CN),由我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 (联系人:陈曦帆,电话:020-87683631,传真:87682771) 主题词:知识产权 摄影大赛△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09年5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