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征求对《“创新知识企业”通用规范》意见的函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09-04-15     点击量:
 
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我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水平与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与国际化战略,推进创新型广东建设,我局提出制订《“创新知识企业”通用规范》,并经省质监局批准列入我省2007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2004年,我局结合本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实践,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合作启动了《“创新知识企业”通用规范》的研究工作。几年来,《“创新知识企业”通用规范》不断修订完善,并增加了新加坡知识产权局、丹麦专利商标局为合作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香港品质保证局、香港理工大学、香港通用公证行、美国全国商会等机构为支持单位。目前,粤港两地已有近百家企业参与了本通用规范的调研,其中有超过半数企业通过本规范的评审。
  经商省质监局,现按我省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有关要求,就我局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联合研究和组织起草的《“创新知识企业”通用规范》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4月20日前以书面文件及电子文档方式回复我局。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邮编:510070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020-87680592
  邮箱地址:ZSCQJ_LW@GD.GOV.CN

附件:《“创新知识企业”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知识产权 标准 意见 函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09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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