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09-04-13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09年度“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我局制定了《广东省2009年“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局法制处联系(联系人:李鹏,联系电话:020-87683158)。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2009年度“雷雨”、“天网”知识
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2.粤打假办《关于在全省开展春季农资专项联合打假
执法行动》
3.粤文管办《广东省“扫黄打非”、保护知识产权宣传
活动方案》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广东省2009年“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营造促进创新的良好环境,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09年度“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国知发管字〔2009〕68号),以及省文管办《广东省“扫黄打非”、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方案》(粤文管办〔2009〕26号)和省打假办《关于在全省开展春季农资专项联合打假执法行动的通知》(粤打假办〔2009〕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巩固2008年“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积极办案、协作办案、高效办案,着力提高专利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广东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雷雨行动”主要是打击专利侵权、假冒专利行为,重点遏制群体侵权、反复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发生。各市知识产权局以经济发达或案件多发地区为重点地区,以食品、医药、农业、家电、皮革为重点领域,以流通环节的商品集散地、展会、商场等为突破口,以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为重点案件,注意摸查情况和协调部署,加大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力度。
  (二)“天网行动”主要任务是严厉查处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重点打击冒充政府部门、有关国际组织或其他合法组织,假借专利评奖等手段,欺骗公众、谋取利益的欺诈行为。
  三、具体措施
  (一)在“4.26”期间组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及宣传活动。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 各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与公安、文化、工商、版权、药监、海关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集中时间,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和宣传活动:
  1.开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热线12330。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举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热线开通仪式,广泛宣传,接受社会公众的咨询以及知识产权相关案件的举报和投诉。
  2.查处和公开审理重大、典型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选择一批有较大影响的专利侵权案件,联合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查处;公开审理案件时,积极组织有关企业和人员旁听。
  3.打击假冒专利行为。一是选择影响较大的大型商场或商品批发市场,协调和组织工商、文化、版权等部门共同开展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等联合行动。二是主动配合各市打假办,组织力量,严厉打击农资领域的假冒专利行为。
  4.公布我省“2009年侵犯知识产权十个典型案例”。在省高院、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等各部门推荐提供案例的基础上,选择整理我省知识产权领域既具代表性又有教育指导意义的十个典型案例,以省政府办公会议办公室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公布。
  5.积极配合省、市文管办,各司其责,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扫黄打非”、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6.开展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省市专利联合执法队伍进驻第105届广交会,配合大会业务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维护广交会正常的交易秩序。
  7.开展省、市、区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及集中销毁专项活动。省市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在清远市开展联合销毁行动,向社会展示有关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成果。
  (二)在重点领域开展专利执法活动。
  各市知识产权局要对食品、医药、农业、家电、皮革及本地优势产业等领域的专利侵权案件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专利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凡属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专利侵权案件,各市知识产权局要优先立案,并集中力量及时查处。
  2.各市知识产权局要通过摸查或接受举报,确定一批影响较大的大型商场或商品批发市场作为整治重点,通过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进一步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责任制和专利产品备案、审查制度;对查获的假冒专利产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采取禁止销售、销毁,或去除专利标志等办法处理,并及时查清其生产源头,依法立案查处。
  3.对专利违法行为中涉及包装、标识印制的,各市知识产权局要会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综合治理,依法查处。同时,积极开展正版正货承诺活动,大力宣传专利标识的使用,敦促和教育权利人规范使用专利标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三)在各类展会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各市知识产权局要以省市会展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单位为重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指导各会展主办单位,从源头抓起,采取有效措施,严把展品展前审查关;会展期间派出执法人员驻会,切实做好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和宣传工作,协助大会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四)在社会上打击冒充合法组织进行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
各市知识产权局要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建立专利诈骗案件线索的收集、举报和管理制度,发挥执法联络室的作用,加强线索移送、信息通报、办案协作和案件互送等工作。发现涉及专利的诈骗案件重大线索时,要及时组织会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推进立案侦查,形成打击犯罪的整体合力,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受骗群众多、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欺骗公众、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责任人为唐毅副局长,联系人为局法制处陈曦帆副处长。各地市知识产权局要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将加强指导、监督和协调,并适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2009年4月20日前)。各地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09年4月20日前报我局。
  (二)实施阶段(2009年4月20日至10月)。这一阶段,各市知识产权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各项活动,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其中,4月26日至5月26日,是全国“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集中行动月,各市知识产权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地区和重点类别,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切实加大执法力度。
  (三)总结阶段(2009年11月)。各市知识产权局在专项行动过程中,要加强对出动人数、次数及查处案件数、查处产品数和宣传报道等情况的收集,按月及时上报执法数据,积极报送重大案件资料和执法活动信息,并于2009年11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我局,以汇总全省情况后将及时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主题词:知识产权 专项执法△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专利管理司,省文管办。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09年4月10日印发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09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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