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规〔2014〕9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促进知识产权运营市场繁荣,经各市推荐、专家评审,现确定深圳中科院知识产权投资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为2013年广东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培育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广东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培育试点项目合同书》(下称《合同书》),并将其纸件(一式3份)及电子件于1月24日前交送我局规划发展处。合同书电子版将于近期发送至各单位邮箱,请注意查收。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和指导,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配合做好项目经费决算、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完成《合同书》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1月9日
(联系人:阳屹琴,联系电话:020-37666326,邮箱:21531978@qq.com,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邮编:510070)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印发
附件:2013年“广东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培育试点项目”立项名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