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现将注销广州医科大学等实验动物许可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以下有效期未届满(被许可人主动申请注销)的许可予以注销,并向被许可人送达相应的《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注销理由: 被许可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主动申请注销实验动物使用和生产许可。
1.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粤)2015-0104。
单位名称:广州医科大学。
许可证有效期:2015年12月27日至2020年12月26日。
2.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粤)2014-0034。
单位名称:深圳市药品检验所(深圳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许可证有效期:2014年6月30日至2019年6月29日。
3.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号:SCXK(粤)2013-0022。
单位名称: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许可证有效期:2013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0日。
4.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号:SCXK(粤)2015-0038。
单位名称:广州悦源动物养殖有限公司。
许可证有效期:2015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0日。
特此公告。
省科技厅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