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发展的总体要求,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二批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 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认定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7〕1624号)工作安排,经各地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省科技厅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答辩等程序,确定20家单位为2017年第二批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详见附件1),16家单位为2017年第二批广东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详见附件2)。
请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地省级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的指导和支持,进一步提高运营单位的孵化质量水平。各运营单位要加强团队建设,提升自身专业的孵化服务能力,培育出更多优质的创业团队和企业,推动我省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省科技厅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