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政字〔2011〕13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发展改革局(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知识产权局、总工会,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动态把握我省创新型企业发展状况,加强创新型企业建设,加快推进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广东省试点工作,按照《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复审指标体系及说明》,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和总工会六部门联合对2008年认定的第一批广东省创新型企业(3年有效期已满)开展了复审,确定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见附件1)为第一批通过复审的广东省创新型企业。
现将名单发给你们,请各有关主管单位继续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创新型企业的指导,支持企业不断提高创新能力。请各通过复审的创新型企业进一步明确一名企业负责人主抓建设工作,一名联络员加强与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络,并将名单(见附件2)于2011年10月28日前传真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电子版发至kwfgc@gdstc.gov.cn。
联系人及电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陈京东,020-87683136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陈晓,020-83163915
传 真:020-87683136
E-mail:kwfgc@gdstc.gov.cn
附件:⒈第一批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复审通过名单
⒉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回执(复审通过企业)
省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国资委 省知识产权局 省总工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