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1-08-09     点击量:

粤科函管字〔2011〕1118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有关单位:

  以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中国—东盟友好交流年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为契机,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11年10月21~26日在广西南宁市举行。
中国—东盟博览会已成功举办七届,成效显著,成为中国与东盟友好交流、经贸促进和多领域合作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各国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构建面向东盟的技术转移交流渠道,推动我省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向东盟国家输出,应广西自治区政府的邀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将继续组织广东代表团参加本届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 

  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10月21~26日 

  地点:广西南宁国际会议展览中心3号馆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科学技术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
       科学技术部农村科技司 
 
  科学技术部火炬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四、展示规模及形式

  3号馆场地面积2600平方米,参展项目约350项,整个展厅实行整体设计,采用特装形式统一布展。参展项目按领域统一布置,以展板形式参展,展示内容以文字、图片、实物相结合,突出实物直观性,辅以声光电等手段进行展示。另外,参展项目还将通过网上三维虚拟展形式展出。

  五、展示内容

  根据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总体部署,结合东盟国家的实际需求情况,重点展示我省在节能减排、环保、新能源及农业现代装备、农产品加工、农业种养殖技术等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

  六、项目要求

  参展项目将配备相应的展板文字介绍。展板内容300字以内,配以2~3张图片说明,图片精度300以上,合理安排空地布置实物。请各参展单位于8月31日前报送参展项目,并于9月15日前报送参展人员名单。

  七、费用

  ㈠ 展区实行统一设计布展,免费制作展板,免费参展。
  ㈡ 展会主办方对符合参展要求的大型展品所需运输费实行补贴。
  ㈢ 各参展单位人员交通及食宿等差旅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㈠ 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联系人:黄莎莎、尹玉萍
  电   话:020-83163254、83561434
  传   真:020-83563417
  邮   箱:stechb@vip.163.com 

  ㈡ 省科技厅科技服务与管理处

  联系人:陈丽英
  电  话:020-83163928

  附件:⒈参展项目登记表
      ⒉参展人员登记表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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