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政字〔2010〕1337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
为规范我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加强政府督导,进一步推动我省民营科技企业有序发展,现就开展核实补充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基本信息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要摸清本市所有省级民营科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数量和基本信息,对《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基本信息核查补表》(附件1,另行下载)进行核实和补充,并于11月19日前统一报省科技厅。
二、请填表人认真核对、补充《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基本信息核查补表》中企业名称等9项信息内容。如需要对信息进行修改,请在相应的“修注”栏填写,“修注”栏留白视为默认原有信息。如企业已不存在或有其它变更,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如存在表格中未列出的省级民营科技企业,请在表格末尾下拉行中列出。
三、请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表格,不得变动信息表格式,以便于汇总;电子表格下载地址www.gdstc.gov.cn(联系人:左大磊,电话 02083163565—8031,电子邮箱: ZDL020@163.com)。
四、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于10月22日前将本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黄欢,电话:02083163918,传真:02083548334 )。
附件1:《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基本信息核查补表》
附件2:联络员名单回执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