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政字〔2009〕187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局(委)、经贸局(经贸委、科工贸信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进一步加大创新型企业试点力度,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全面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广东省第三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和总工会经过认真组织评审,确定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等85家企业(见附件⒈)为第三批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方主管部门和主管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创新型试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实施工作。
二、各试点企业要成立试点工作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请明确一名企业负责人主抓试点工作,一名联络员加强与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络,并将名单(见附件⒉)于2009年11月9日前传真至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并将电子版发至kwfgc@gdstc.gov.cn。
三、请各试点企业按照申报试点方案的内容认真组织有关工作。省科技厅等六部门将适时对试点企业进行考核,并对通过考核的企业联合发文命名为“广东省创新型企业”。
联系人及电话: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陈京东,020-87683136
广东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龙云凤,020-83163912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楼409室(510070)
传真:020-87683136
E-mail:kwfgc@gdstc.gov.cn
附件:⒈第三批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
⒉试点企业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回执
省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贸委
省国资委 省知识产权局 省总工会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