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部委驻粤科研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决定》中有关“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加强科研机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要求,促进中央、国家部委驻粤科研机构与我省的合作,省科技厅拟对中央、国家部委驻粤科研机构进行调研。现将《中央、国家部委驻粤科研机构改革与发展情况调查表》发给你们,请大力支持,按要求填写。
填报要求:请安排专人填写,力求做到填报完整、数据真实准确,并于2007年11月5日前,将调查表填好连同电子版并由院所负责人签名、加盖院所公章后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电子文档请进入http://www.gdst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报送材料:
1、《中央、国家部委驻粤科研机构改革与发展情况调查表》;
2、本院所2006年度工作总结及对加强与广东合作的意见及建议文本;
3、以企业报表口径填写,请附上每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等)及中介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劳动部门的劳动年审表;
4、进入企业集团的单位请附上企业集团对单位的管理制度。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刘世伟 020-83163919
龙云凤 020-83163912
传 真: 020-83548334
E-MAIL: liushw@gdstc.gov.cn
longyf@gdstc.gov.cn
通讯地址及邮编: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楼1306室 510033
附件:中央、国家部委驻粤科研机构改革与发展情况调查表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