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联合签署的《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协议》精神,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粤府〔2006〕88号)的具体要求,省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部产学研办”)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2006年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有效地推进2007年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省部产学研办根据国家和广东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编写了《2007年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附件一)(以下简称“申报指南”)。2007年产学研合作项目拟从3个层面组织实施,招标和重大项目由省部产学研办组织,面上项目由企业联合高校自由申报。现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和有关高校对申报指南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出2007年省部产学研结合项目招标建议书
针对申报指南的招标项目,由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的需求,组织企业提出自身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关键和核心技术难题,填写“省部产学研项目招标建议表”(见附件二,该表由企业填写),经省部产学研办讨论筛选后,组织部属高校参与招标进行解决。同时,请各部属高校关注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招标项目和自然科学联合基金,及早与企业沟通联系和确定合作意向,并在指南征集阶段积极提供相关建议书。
二、提出重大项目实施内容建议书
针对申报指南的重大项目内容,由部属高校及其他重点建设高校围绕重大项目内容范围撰写“省部产学研重大项目内容建议表”(见附件三,该表由高校填写),省部产学研办从建议书中择优选择项目汇总形成2007年省部产学研重大项目申报指南,并通过公开重大项目申报指南,由广东的企业与技术提供方进行对接,共同申报产学研项目。
三、填报高校科技成果
为及时掌握各高校科学研究成果的最新动态,请各有关高校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筛选一批能够在广东转化的重大技术成果,填写“高校重大技术成果调查表”(见附件四),该成果调查表的具体内容是省部产学研办组织项目的重要考虑依据。
四、报送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部产学研办,电子文档请用邮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相关表格请登录:www.gdstc.gov.cn或http://cxy.gdstc.gov.cn下载)。
2.请各单位在2007年2月9日前将材料报省部产学研办。
五、联系方式
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叶超贤,020-83163382,yechx@gdstc.gov.cn
裴启银,020-83163942,pei@gdstc.gov.cn
传 真:020-83163927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207房
邮 编:510033
附件:⒈2007年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⒉省部产学研项目招标建议表
⒊省部产学研重大项目内容建议表
⒋高校重大技术成果调查表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产学研 项目 意见 函